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由原发展规划处和学科建设办公室整合而成,同时是学校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发展规划、综合改革、学科建设、语言文字和战略研究等工作,为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决策参谋与办学咨询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的各项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负责《北京语言大学章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负责拟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单位制定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督促和检查各级规划的实施;
2. 负责党和国家有关高等教育政策、重大问题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政策建议;负责学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学校发展重大问题的调研、方案设计、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掌握有关动态,编撰内参,供领导决策参考;
3. 根据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组织编制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督促、指导二级单位制定学科发展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4. 负责建设和维护学校发展指标体系系统,对学校发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制定并完善学校学科建设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5. 根据学校部署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统筹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按期总结综合改革及教育评价改革情况及工作成效,汇总形成改革典型案例;
6. 负责全校学科发展与建设的日常管理与服务,以及优势特色学科、重点学科的培育与管理工作;统筹负责管理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工作。负责北京语言大学一流团队实施办法的制定及团队的遴选、申报、管理与验收;负责组织开展学科建设经费年度预算编制、报批等工作,对项目的执行与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落实项目的考核及验收;
7. 负责协调语言文字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和工作目标;研究部署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改革措施,编制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语言文字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与兄弟院校语委会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组织协调全校师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8. 负责《北语高教研究》的编印工作;
9.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